为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证“登记难”问题城关区已全面启动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“登记难”工作提醒:近期请您提前准备身份证、房产买卖相关资料,并配合街道、社区做好入户排摸。相关办理政策可咨询街道 ...
为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证“登记难”问题 城关区已全面启动化解 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“登记难”工作 提醒: 近期请您提前准备身份证、房产买卖相关资料,并配合街道、社区做好入户排摸。相关办理政策可咨询街道、社区。 摄图网 500787290 01哪些小区可以办不动产证? 此次申报范围为经相关部门批准(核准或备案)国有土地上已售并入住,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城镇住宅。 “小产权房”和存在乱占耕地、违反生态管控要求等问题的项目以及平房、简易楼房,不在此次化解范围。 02此次办理不动产证所需申报资料 (一)首次登记 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 2.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; 3.授权委托书; 4.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; 5.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; 6.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; 7.宗地图、楼幢落宗图、分层分户图; 8.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、登记测绘报告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; 9.相关税费缴纳凭证; 10.批准文件。 (二)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 2.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; 3.授权委托书; 4.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; 5.商品房买卖合同; 6.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; 7.购房资格核查《花名册》; 8.购房发票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。 (三)经济适用房买卖转移登记 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 2.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; 3.授权委托书; 4.不动产权证或房所有权证或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; 5.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; 6.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; 7.购房发票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。 (四)房改售房转移登记 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 2.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; 3.授权委托书; 4.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; 5.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批文、产权比例界定书及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; 6.房改售房合同; 7.购房发票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。 摄图网 500618580 03办理程序 1、并联审批 受理的项目分派至各相关审批单位,由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,实行并行办理,核算费用、提出整改方案。 2、收缴费用 审批完成后,通知申报单位缴纳核算出的费用及罚款。 3、审核批准 市化解办汇总受理项目的办理意见和结果,对涉及“证缴分离”“证改分离”“一事一议”方式解决的,报请市政府批准后,由区化解办负责追缴费用、督促落实整改;同时将审批意见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,并通知负责指导、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登记。 对于并联审批后同意办理的,由市化解办将审批意见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,并通知负责指导、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登记。 4、登记发证 依据市政府批准意见或市化解办反馈结果,指导、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。对于涉及“证缴分离”“证改分离”“一事一议”的项目,只对涉及购房人的房产部分办理登记。 没有不动产证的居民朋友们 可以去咨询街道、社区 - END- 来源:城关发布、城关区住建局等 图源:摄图网、图虫创意 编辑:四月 侵权请联系删除,转载请注明出处! 右下角,您点一个和 - END- |